重點摘要
本文可了解的內容
- 01
希望日期與住宿晚數
- 02
代表者姓名與聯絡方式
- 03
大人與兒童人數
SECTION送出前要確認的項目
希望日期與住宿晚數
代表者姓名與聯絡方式
大人與兒童人數
團體名稱與住宿目的
男女明細
預計抵達與出發時間
車輛數
希望洽詢的事項
SECTION人數要寫到明細
除了總人數,也要分開填寫大人與兒童、男女、指導者與選手等明細,讓設施較容易確認房間與設備。
SECTION明確寫出未定事項
未定欄位不要留白,可寫「練習場地協調中」或「人數最多24名」等目前狀態。若能附上預計確定時間,也較容易安排。
輸入前先準備在手邊的資訊
開始輸入前,先整理代表者聯絡方式、希望日期、住宿晚數、人數、利用目的與抵達方式,可避免途中為了查資料而離開畫面。團體也應盡可能準備大人與兒童、男女、指導者等人數明細。
在備註欄說明未定事項
不要把未確定數字當作確定值送出,應寫成「20至24名」「考慮使用1輛小型巴士」等範圍,並附上預計確定日期。餐食、場地、接送等洽詢內容,也要分開寫希望事項與必要條件。
| 送出前確認 | 注意事項 |
|---|---|
| 電子郵件 | 是否為可接收回覆的信箱 |
| 電話 | 是否為白天可聯絡的號碼 |
| 日期 | 年份、月份與住宿晚數是否輸入正確 |
| 人數 | 總人數是否與明細合計一致 |
| 備註 | 是否看得出洽詢事項與期限 |
送出後要進行的事項
確認是否收到自動回覆,也要查看垃圾郵件匣。申請已受理與預約成立不一定相同,請閱讀設施回覆、追加問題、付款等說明,並在期限內處理。
SECTION條件複雜時先使用洽詢表單
餐食、過敏、大型車、特殊設備、長期住宿等條件較多時,可在送出住宿預約申請前先透過洽詢整理。
SECTION送出前三個數字必須一致
確認預約表單的總人數、男女與年齡等明細,以及房間分配名冊的人數一致。若漏算指導者、嬰幼兒或中途參加者,設施就無法正確判斷接待條件。
| 確認項目 | 送出前檢查 |
|---|---|
| 日期 | 抵達日、住宿晚數與出發日一致 |
| 人數 | 總數與明細合計一致 |
| 聯絡方式 | 白天可聯絡的代表者 |
| 利用目的 | 具體說明一般住宿、集訓、研習等 |
| 需求 | 分開必要條件與洽詢事項 |
不要重複送出相同內容
送出後確認自動回覆或受理畫面,不要只因擔心是否送達而反覆送出相同內容。若有變更,請寫明第一次送出日期、代表者姓名與變更項目。
SECTION申請送出與預約成立是兩件事
表單是向設施傳達希望條件的工具。在收到設施對空房、利用條件、費用與必要手續的回覆,並確認預約成立前,不要過早向交通單位或參加者發布確定通知。
SECTION送出後有變更時的寫法
除了變更項目,也簡短附上未變更的主要條件,可降低與其他申請混淆的風險。若設施要求重新估價或追加手續,請確認相關說明。
送出前保存輸入內容
若備註較長,請先在其他記事中保存副本再送出。即使發生網路中斷或畫面重新整理也能再次輸入,之後設施提問時也可核對送出內容與回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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